關于第二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名單的公示
依據《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建設管理辦法》(旅辦發﹝2017﹞41號)規定,在各地自愿申報和各省區市旅游委(局)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委員會書面審核、遴選陳述二輪評審,并經局長辦公會審議,國家旅游局擬認定浙江麗水市等為第二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反映,相關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或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地址和電話。
聯系電話:010—65201640
郵箱:tgc@cnta.gov.cn
第二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名單
麗水市、中衛市、北京門頭溝區、西安市、深圳大鵬新區、衡陽南岳區、沈陽市、重慶萬盛經濟開發區、騰沖市、涼山彝族自治州、安順市、平江縣、大理市、天津薊州區、贛州市、上海崇明區、池州市、長春市、巴馬縣、大同市、輝縣